索取與閣下投資有關的退休金規則最新修訂,了解任何行業變化至關重要,從而及早調整策略。
退休金條例變更
全部展開香港特區政府「保就業」計劃
政府推出的「保就業」計劃,旨在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以保留原本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所有為僱員作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均符合申請 (不具資格的機構/僱主除外)。詳情請参閱政府公布資料。
「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要求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於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實施
就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有關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自動交換資料)。有關詳情,請參閱此連結。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雙重認證及加強登入密碼複雜性的程序現已實施
為確保您可安心使用景順的網上服務,我們於2018年4月27日推出兩項新設的功能,包括雙重認證及加強登入密碼的複雜性*。
由生效日期起,在您首次登入網上帳戶後,便會透過已登記的手提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收到一個獨有的驗證碼。在輸入此驗證碼後,您需要設定一個由至少八個字符組成的新密碼,當中必須包含英文大寫與小寫字母及數字。隨後請以新設定之密碼及每次獨有之驗證碼登入網上帳戶。
為免影響您使用網上服務,請確保您的個人聯絡資料,包括手提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資料在我們的紀錄中正確無誤。如有需要登記或更新,您可點擊此連結下載有關資料表格、填妥並交回。
立即行動!請按此參閱登入步驟。
*以上措施只適用於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及景順特選退休基金之成員
「預設投資策略」於2017年4月生效
《2016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簡稱「修訂條例」)已於2017年4月1日生效1,亦即「預設投資策略」(簡稱「預設投資」)已於該日推出。當修訂條例生效後,每項強積金計劃都必須提供「預設投資」供成員選擇。沒有作出強積金投資選擇的計劃成員,其強積金將會被安排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而所有計劃成員都可隨時選擇透過「預設投資」進行投資。「預設投資成員通知書」已於2017年1月或之前寄予閣下,說明「預設投資」對閣下強積金帳戶的影響。
「預設投資」有以下三個特點:
1《〈2016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附屬法例已於2016年10月19日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提交立法會。審議期預計於 2016年12月或之前屆滿。
強積金最高「有關入息」供款水平上調
用作計算強積金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將會提升,並於2014年6月1日起生效。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港元的僱員及其僱主,其強制性供款將會增加。
由2014年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強積金供款額須按下表計算:
每月支薪的僱員及其僱主 | ||
---|---|---|
每月有關入息 | 強制性供款額 | |
僱主供款 | 僱員供款 | |
低於$7,100 港元 | 有關入息 x 5% | 無須供款 |
$7,100 港元 - $30,000 港元 | 有關入息 x 5% | 有關入息 x 5% |
超過 $30,000 港元 | $1,500 港元 | $1,500 港元 |
資料來源: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強積金供款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提升至每月$30,000」宣傳單張(2014年3月)
*「有關入息」 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但不包括《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強積金最低「有關入息」供款水平變更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的最低有關入息1水平修訂已獲立法會通過, 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由現時每月6,500港元修訂至$7,100港元,2013年11月1日起生效。
由2013年11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強積金供款額須按下表計算:
每月支薪的僱員及其僱主 | ||
---|---|---|
每月有關入息 | 強制性供款額 | |
僱主供款 | 僱員供款 | |
低於$7,100 港元 | 有關入息 x 5% | 無須供款 |
$7,100 港元 - $25,000 港元 | 有關入息 x 5% | 有關入息 x 5% |
超過 $25,000 港元 | $1,250 港元 | $1,250 港元 |
資料來源: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強積金供款最低有關入息水平提升至每月7,100元' 宣傳單張 (2013年8月)
1「有關入息」 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包括房屋津貼或其他房屋利益)。《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則除外。
僱員自選安排
《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已獲立法會通過,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已於2012年11月1日實施。
當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後,僱員將享有更大的選擇權去管理強積金的投資。僱員可將現職的強積金供款帳戶內,由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所產生的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的計劃。
下表列出僱員自選安排對僱員供款賬戶的影響:
累算權益的種類 | 「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前 | 「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後 |
---|---|---|
僱主強制性供款 | 不可轉移 | 不可轉移 |
僱員強制性供款 | 不可轉移 | 每公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選擇一筆過轉移一次 |
過往受僱或自僱之強制性供款 | 不可再轉移 | 可隨時一筆過轉移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已製備宣傳單張,僱主及成員可登入www.mpfa.org.hk瀏覽有關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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